为切实做好《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充分发挥《条例》对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10月26日,由省社科院(省委讲师团、省社科联)组织的《条例》学习贯彻座谈会在石家庄召开。院党组书记、院长,省委讲师团主任,省社科联第一副主席吕新斌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边建国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徐丽菲对《条例》相关情况进行介绍,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教育长杨东广,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彭继东,河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宋凤轩,河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振东,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朱新华,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赵德勇,石家庄市社科院院长、市社科联常务副主席、市委讲师团主任谢姣蕊等与会领导和专家,对《条例》的立法背景与制定过程、出台的法治价值与现实意义、核心制度设计与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系统回应了新时代社科工作“责任体系怎么建、重点任务怎么干、保障支撑怎么配”的核心命题,是一部定位清晰、结构紧凑、规范完整精确,能够体现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和河北实际需要的好条例。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从落实主体责任、厚植特色优势、完善政策配套保障等方面,逐条对标、逐项落实,深耕理论研究、抓实学科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建强人才队伍、强化服务发展,真正把法条规定转化为推动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喜事、幸事。这是全省社科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5・17” 重要讲话精神和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要求以“持之以恒做实事、想方设法干成事、坚持业绩论英雄”为导向发展建设性文化的具体体现,是社科工作进一步打基础、利长远、稳预期、固根本的战略行动。《条例》是我省首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从谋划立项到最终落地,从征求意见到文本打磨,从调研论证到表决通过,严格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做到了内容覆盖全面、体例表述严谨、专业用语规范。整个立法过程是不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凝聚着全省社科界和各有关单位的智慧和心血。
会议强调,要从法治轨道的维度认识把握《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省社科领域立法的空白,是法治河北建设的具体成果,标志着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正式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条例》把成熟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用制度稳定预期,用规则凝聚共识,用法治保障繁荣。要从法定责任的维度认识把握《条例》。全省社科界既是《条例》的规范对象,更是自觉执行者、积极推动者。做到学深悟透,把《条例》变成“责任书”,组织专题培训,推动每名社科工作者知法用法;加强研究阐释,把《条例》变成“学术命题”,设立专项课题,率先开展跟踪评估和专题研究;强化依法履职,把《条例》变成“行为规范”,健全配套制度,推动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大力宣传普及,把《条例》变成“社会共识”,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条文解读和专家阐释。要从服务大局的维度认识把握《条例》。全面挺进主战场、主动服务河北高质量发展,是全省社科界应当扛起的时代责任。要推动社科研究更加贴近实践、服务发展。选题要跟着问题走,聚焦我省改革发展中的真问题、实问题,不能简单从文献到文献、为研究而研究;成果要冲着转化去,将智库价值转化为发展成效和群众获得感,不能简单以发表为终点;评价要对着实践看,把实践成效纳入学术评价、职称评聘、成果认定,不能简单对着论文数论高低。要把底线守住、把标尺用好、把机制用活,把学问做在燕赵大地上,把文章写进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哲学社会科学的智慧和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省教育厅,部分高校、省社科院等单位所属部门的负责同志,省社科普及(研究)基地和社科类社会组织负责人,省社科联委员、社科界知名专家学者代表共60余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