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业需求为牵引、以协同引智为路径、以要素赋能为抓手,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打通科技成果熟化、中试放大和产业落地通道,推动更多成果在河北完成中试与产业化
■统筹各类创新平台梯次布局、协同共建、开放共用,构建层级贯通、链条畅通、资源共享的发展新格局
■以改革促创新、靠制度激活力,加快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全球产业格局深度调整,科技创新已成为重塑区域竞争优势的“关键变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河北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要立足我省实际,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把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摆在突出位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使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成为经济发展的“最大增量”,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支撑。
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是打通产学研创新链条、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产业实践的重要前提。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关键在于持续引导各类优质创新资源向企业流动、向产业一线汇聚。要坚持以产业需求为牵引、以协同引智为路径、以要素赋能为抓手,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坚持需求牵引,构建企业主导的攻关机制。围绕钢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健全“企业出题、高校院所答题、市场阅卷”协同攻关模式,推动重大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把项目选题权、经费使用权更多赋予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定向攻关,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动科研攻关更贴近生产一线、更符合市场需求。
用好协同优势,承接京津创新资源。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我省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提供了历史性机遇。要主动融入京津创新生态,持续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推动京津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与省内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做强科创飞地、成果转化基地,吸引京津科研团队携带技术成果落地河北。鼓励省内企业在京布局研发中心,吸纳高端智力资源,持续夯实“京津研发、河北转化”“河北立题、京津解题”协同创新格局。
强化要素保障,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构建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矩阵,精准落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惠企科创政策。完善多层次科技金融支撑体系,引导科技信贷、创业投资、科技保险精准对接企业技术研发、中试熟化等关键环节。创新人才政策,推广柔性引才、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等模式,破除人才流动壁垒,持续增强企业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的吸引力,使企业真正成为集聚创新要素的“强磁场”。
提升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效率和比重
科技成果转化是连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桥梁纽带,也是技术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的必由之路。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直接体现在科技成果在当地转化的规模、速度与产业带动效能上。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打通科技成果熟化、中试放大和产业落地通道,推动更多成果在河北完成中试与产业化。
聚焦供需对接,推动产学研精准匹配。紧盯全省重点产业链短板弱项与技术攻关需求,梳理企业技术需求清单和高校院所科研成果供给清单,搭建常态化供需对接平台,促进研发端与产业端高效衔接。支持高校院所设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引进职业化技术经理人,做好成果资产评估、专利布局、市场化包装,让更多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走进生产线。
建强中试载体,补齐成果转化短板。中试熟化是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的关键一环,也是当前制约我省成果转化的薄弱环节。要围绕全省主导产业布局,加快建设一批概念验证平台和中试基地,为企业和科研团队提供工艺验证、样品试制、检测分析、产业化方案设计等专业服务。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采取项目补助、风险补偿等方式分担中试投入压力,提升企业承接新技术、新项目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更快从“技术可行”走向“经济可行”。
健全转化机制,提高本地转化比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落实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建强用好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技术合同登记等平台载体,畅通成果挂牌交易、作价入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调整优化考核评价导向,将科技成果省内转化实效纳入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平台及地方创新工作评价体系,引导科研攻关紧扣我省产业发展实际,不断提高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落地的比重。
健全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创新平台是聚集创新人才、推动技术进步、培育新兴赛道的重要载体,也是各种创新活动持续开展的基础支撑。构建科学合理、开放协同、务实有效的创新平台体系,能够持续稳定产出优质创新成果,为科技创新赋能经济增长筑牢基础。要立足我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统筹各类创新平台梯次布局、协同共建、开放共用,构建层级贯通、链条畅通、资源共享的发展新格局,持续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
完善创新平台布局,构建梯次联动的创新体系。紧扣全省产业发展大局,面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统筹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充分发挥雄安新区集聚高端创新资源优势,建设高水平创新高地,积极吸纳和集聚京津创新资源。立足各地比较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在石家庄、唐山、保定、秦皇岛等重点城市建设特色化专业化创新平台,形成多点支撑、梯度协同的区域创新格局。
强化创新链条衔接,促进各类平台优势互补。遵循从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到工程验证的创新规律,引导不同类型创新平台明确定位、协同发力。基础研究平台重点聚焦前沿方向,持续开展长期基础性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产业技术类平台专注技术集成与中试熟化,打通技术方案到落地示范的中间环节。新型研发机构发挥机制灵活优势,加快前沿技术场景适配与应用推广。建立健全平台常态化协作机制,促进各类实验数据、试验设施和创新成果开放共享,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示范有机衔接,不断催生新技术、孵化新产业。
深化资源开放共享,发挥创新平台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大型科研仪器、试验场地、检测认证、科研数据等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健全配套激励措施和评价办法,打破行政壁垒,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创新平台面向市场开放服务。搭建跨地域、跨单位的创新资源共享网络,降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创新门槛和研发成本。围绕创新产出质量、产业服务实效,建立动态评价机制,推动创新平台建设从重硬件投入向重价值产出转变,更好地发挥创新平台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全面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科技体制机制是优化创新要素配置、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的重要保障,是形成良好创新生态的有力支撑。推动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持续形成经济增量,关键在于构建畅通高效的体制机制。要坚持以改革促创新、靠制度激活力,加快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完善科研项目组织机制,强化产业需求导向。健全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模式,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方式,把产业真实需求作为立项依据,推动科研任务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精简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程序,切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优化评审专家结构,提高产业专家、行业一线专家参与比重,引导科研活动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健全分类评价激励体系,树立正确创新导向。坚持分类施策、多维评价,基础研究重在评价原创价值与科学贡献,应用技术研究重在评价技术突破与应用前景,成果转化活动重在评价产业化实效与经济社会效益。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绩效考核机制,增加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的考核权重。完善人才评价标准,突出创新实效、贡献价值,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积极性。
构建现代化创新治理体系,培育融通创新生态。理顺政府、市场、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推动科技管理重心从项目审批转向战略引导、政策供给和生态营造。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容错机制,包容前沿探索与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合理试错。培育壮大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专业化科技服务力量,打通技术、资本、人才联动通道,促进各类创新要素自由流动、高效组合,持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强大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