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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君:深化产教融合 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6-03-25 10:15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统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这一重大部署,深刻揭示了教育、产业与生产力跃升之间的内在逻辑,为以产教融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河北应牢牢把握产教融合这一战略抓手,积极推动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人才与技术的双轮驱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注入强劲动力。

打造多元协同平台,提升融合对接效能

构建“战略引领—产业对接—实践赋能”相互衔接、功能互补的平台体系,是推动产教融合的重要途径。在战略引领层面,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等,组建一批实体化运行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和中试基地。推广产业出题、科技答题、市场验效协同模式,让创新资源高效流动。通过打造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开放式、网络化公共服务平台,加速形成“产学研用金”协同的创新闭环。

在产业对接层面,紧密结合优势产业集群与未来产业布局,推动教育链与产业链动态适配。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将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关联。加强政府引导,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一批特色鲜明、机制灵活的现代产业学院、特色化专业学院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从源头确保人才培养精准对接产业实际发展需求。

在实践赋能层面,大力推动创新资源向生产一线下沉。鼓励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向高校师生开放生产线、研发项目和工程场景。通过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现场工程师学院、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等,将教学课堂与研发现场融为一体,让学生和研究人员在参与项目、解决问题中淬炼实践能力。

破除体制机制壁垒,精准培育产业急需人才

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是产教融合的重要目的。着力打通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的通道,建立可持续的深度合作机制。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围绕我省主导产业与县域特色产业关键环节,探索建立校企联合创新收益共享机制。比如,探索将企业技术难题攻关、工艺改进项目委托给院校师生团队,并以技术入股、利润分成或创新奖励等形式,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合理分配,激活校企协同内生动力。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校企人才职称评定、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激励制度,支持企业工程师、技术能手入校任教,鼓励院校教师进企业挂职担任技术指导,推动教师队伍向产业型教师队伍转型。明确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改革路径,完善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激励人才在产业一线建功立业。

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实施拔尖创新人才专项培养计划,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引导高水平大学与科技领军企业协同探索长周期、本硕贯通的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培养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引领技术革新的未来领军人才。

探索多元化的产教融合拓展路径,丰富服务载体形态

推动产教融合,要因地制宜创新形式载体。深化区域融合,立足各地市产业基础与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的差异化发展需求,构建“一市一策”“一链一院”“一县一品”的对接服务模式,完善覆盖产业全生命周期的动态响应机制。大力推动产教融合创新街区建设,将高校实验室、技术转移机构、概念验证中心、孵化器等嵌入产业园区,实现教育科研资源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深度绑定。

推动金融创新,构建全周期、多元化的资金支持体系。设立省级产教融合专项发展基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与杠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成立市场化产教融合投资基金,细化并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给予实质性优惠。探索建立科技成果早期转化风险共担机制,引导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师生创新创业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扩大产教融合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我省沿海与环京津的区位优势,鼓励高校、企业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深化合作,通过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合作开发课程、师生互访交流、联合举办创新大赛等方式,进一步汇聚全球智力资源,不断提升我省产教融合的开放层次与创新能级。

强化统筹与保障,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融合生态

产教融合涉及多方主体、多重利益,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保障,营造健康长效的融合发展生态。稳步探索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支持以公办属性、企业化运行模式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二级学院或创新中心,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校企资产界定、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激发各方参与活力。

健全地方性法规与配套政策。通过完善制度厘清学校、企业、政府等各方权责边界,特别是在国有资产管理、教师与企业人员双向流动、知识产权归属与收益分配、办学成本分担等关键环节,提供清晰可操作的政策依据。

构建科学的督导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将学科专业与产业需求契合度、协同育人质量等核心指标纳入院校综合考核框架。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在高校人才评价中,畅通产业创新专项职称评审通道,将企业实践经历作为教师评聘的重要条件。通过强化激励约束与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各方从被动参与转向主动作为、从短期合作转向长期合作,真正构建起政府统筹推动、企业主体支撑、学校主动作为、社会广泛参与的产教融合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