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
返回首页>>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关于河北省修辞学会负责人任职前的公示

2025-12-08 11:01  

河北省修辞学会拟召开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省社科院、省社科联《学术社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河北省修辞学会第十三届理事会拟任负责人情况予以公示。

张  莉,女,河北大学文学院教授,拟兼任河北省修辞学会第十三届理事会会长、法定代表人。

王金萍,女,沧州师范学院文学院院长、教授,拟兼任河北省修辞学会第十三届理事会副会长。

赵艳平,女,保定学院文学院院长、教授,拟兼任河北省修辞学会第十三届理事会副会长。

张素格,女,河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拟兼任河北省修辞学会第十三届理事会副会长。

蒋静忠,男,河北大学文学院教授,拟兼任河北省修辞学会第十三届理事会副会长、秘书长。

高光新,男,唐山师范学院教授,拟兼任河北省修辞学会第十三届理事会副会长。

尹  凯,男,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拟兼任河北省修辞学会第十三届理事会副会长。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省社科院学会工作处联系。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需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1-83018547;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7号省社科院学会工作处。

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