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体系是突破转化效率瓶颈、加速成果落地的基础支撑。完善技术转移体系的关键,是构建布局合理、主体协同、通道畅通的科技成果转移梯次联动格局
■健全的体制机制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所在,决定着技术转移体系的整体效能。要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健全市场导向机制,发挥产权激励作用,推动供需精准对接,激发成果转化活力
■政策支持是技术转移体系运转的重要保障。优化政策供给关键是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统筹协调、衔接主体功能、推动政策落实生效,重点是加强政策整体设计、强化资本融入、推动要素融合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引领和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抓手。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力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校企科研合作,增强协同、搭建平台、打通堵点,让更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明确主攻方向、强化重点举措,从体系建设、机制创新和政策支持三个维度,着力构建富有活力与效能的科技成果转化系统,扎实推动科技成果尽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推动科技成果尽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完善技术转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托我国产业基础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支持和市场服务,促进自主攻关产品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使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技术转移体系是突破转化效率瓶颈、加速成果落地的基础支撑。完善技术转移体系的关键,是构建布局合理、主体协同、通道畅通的科技成果转移梯次联动格局。要重点从构建协同转化体系、打通平台通道和强化人才支撑等方面发力,实现联动效应,不断提升成果转化效率。
构建“政产学研金介”协同转化体系。厘清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关键节点和参与主体,明确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在科技创新与应用链条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院校支撑、金融赋能、服务提升的紧密型协同融合体系。加强政府引导调控,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提升院校创新能力,促进金融机构介入,发挥中介组织纽带作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精准对接、聚焦发力,实现科学家、发明家、工程师、企业家、金融家深度合作。发挥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优化资源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中试验证、产业开发等成果转化环节和参与主体间的配置,提升科技成果协同转化体系的效能。
打通技术转移体系平台通道。聚焦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成果转化关键节点,搭建功能特异化、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专业化、资源集约化的平台载体,构建起专业化、体系化、集成化的转化平台体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平台通道。聚焦科技成果转化链条的卡点堵点,重点建设概念验证平台,挖掘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基础理论成果;建设中试验证平台,提供成果中试生产的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建设高能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构建孵化新生态,打通“研发—中试—孵化”衔接平台通道,推动科技成果尽快转化落地。
强化技术转移体系人才支撑。面向科技成果转化参与主体需求,培养一批知政策、精技术、会管理、懂金融、明法律、通市场、擅转化的复合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优化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人才配置,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积极培育科技成果转化职业技术经理人队伍,鼓励高校开设技术经理人专业方向,培育专业人才。建立技术经理人实训基地,强化供需对接、价值评估、产权转移、成果落地等全流程实践培训,提升职业技能。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技术经理人岗位,完善技术经理人认定和管理办法、技术经理人职称评聘制度和办法,实现技术经理人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推动科技成果尽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强调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健全的体制机制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所在,决定着技术转移体系的整体效能。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的核心是提升成果转化主体能动性,重点要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健全市场导向机制,发挥产权激励作用,推动供需精准对接,激发成果转化活力,解决科技成果不能转、不想转、不会转问题,让更多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创新市场导向科研机制,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完善市场需求导向的科研项目形成机制,建立科技创新需求征集制度,探索政府、科研院所、企业等多主体参与的创新项目立项机制,形成“企业出题、协商立题、市场判题”的科技创新范式,提升科技成果供给水平,让科研成果“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要大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应用场景驱动的科技创新机制,形成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一体化的科技创新模式,实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有效衔接,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动力。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所有权等核心问题,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形成有利于成果转化的制度环境。重点扩大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自主管理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赋权成果转化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分配政策,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现金奖励、尽职免责等制度,创新“先投后股”“先用后转”“限时转化”等转化机制与模式,进一步为科研人员放权、松绑、赋能,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
创新成果供需对接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服务水平。坚持从需求端与供给端同时发力,创新科技成果拥有者与市场需求主体双向对接机制,加快建设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积极构建技术需求库与成果供给库,借助大模型剖析企业潜在技术需求并自动匹配入库科技成果,促进供需两端精准对接。大力支持建设现代化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概念验证、价值评估、供需对接、技术投融资等专业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链条、全方位服务。
推动科技成果尽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优化配套政策和要素供给
我国科技创新的突出优势是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政策支持是技术转移体系运转的重要保障。优化政策供给关键是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统筹协调、衔接主体功能、推动政策落实生效,重点是加强政策整体设计、强化资本融入、推动要素融合,发挥政策引导激励作用。
强化成果转化全链条政策设计。统筹高等院校、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科技成果转化主体政策需求,聚焦成果供给、价值发现、商业开发、产业应用等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整体设计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政策体系,强化激励约束,实现各主体、各环节无缝衔接,提升科技政策整体效能。促进成果转化政策与科技、教育、金融、财政、人才、产业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各项政策统筹执行、形成合力。进一步细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创新创业、职称评聘等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生效。
加速多元资本赋能成果转化。建立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积极跟进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撑。构建绩效导向的财政支持体系,优化投入方向和结构,创新“财政+金融”组合投资模式,引导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提升财政资金撬动市场资本的功能效率。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需求,加强对概念验证、中试放大、孵化加速等重要环节的投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满足科技成果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
推动成果转化要素市场联通。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现代化交易平台、市场化交易机制和规范化交易管理制度,打通成果转化要素市场化的“最后一公里”,提高成果转化要素市场供给水平和质量,推动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数据要素结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资金链、产业链、服务链和人才链等多链融合。培育知识产权交易机构,搭建高水平交易服务平台,强化技术权益确权、确价、增信等交易服务功能,为交易主体提供专业化、全方位服务。积极培育区域一体化技术市场和要素市场,建立资源互通、利益分享机制,促进技术、数据、人才、资本等要素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形成科技成果转化骨干网络和区域枢纽,加快建设全国科技成果转化要素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