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
返回首页>>成果发布

马少猛、李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024-05-24 10:41   来源:河北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如果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对于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强大活力。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凝聚起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法治力量。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推进良法善治的逻辑化思维方式。树立法治思维,就要强化法治意识,以法律为准绳,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法治思维的形成,源于学法知法,源于对法治的认同。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引导全体人民积极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党员干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特殊群体”的引导作用。“特殊群体”包括法律职业群体、法学教育群体和法学理论研究群体,他们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法律职业群体的作用。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为主要成员的法律职业群体,要通过各自工作,依法办理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在定纷止争、惩恶扬善中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更好推动广大人民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要发挥法学教育群体和法学理论研究群体的作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既离不开法学理论研究群体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科学阐释,更离不开广大法学教育者的辛勤付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把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确保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战略性、保障性、长期性工程,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关键抓手。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要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落实。要深入宣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同。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加强释法析理,让人民群众能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帮助。要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