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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院开展参公部门新任党支部书记任职集体谈话

2022-06-10 17:47  

2022年6月10日,为落实新任党组织负责人任职谈话和培训制度,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履职意识,提高院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经院主要领导同意,院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院参公部门新任党支部书记任职集体谈话。院党组书记、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康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孟庆凯主持会议,15名参公部门新任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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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振海指出,党支部书记在部门党支部中处于中心地位,是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的组织实施者和支部开展各项工作的谋划指挥者,是承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是院党组组织实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中坚支撑,起着上联下接、突破攻坚、落地落实的重要作用。在支部工作中,支部书记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安排部署、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落实情况,对支部党员开展督促检查,根据要求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召开和主持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等。可以说,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实和支部日常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支部书记这个“指挥官”,支部书记对支部建设水平起着决定性作用。

康振海强调,加强新时代机关党支部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支部书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要求,认真学习掌握支部书记各项职责任务,推动上级决策落实和支部工作开展。要做好支部党员培养教育,加强支部党员管理监督,严格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规定。要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到闻过则喜、闻喜则忧。

康振海要求,新任党支部书记要坚持以身作则,认真履职尽责做好表率,明白自己支部书记的身份意味着什么,切实担起支部建设重任,为支部党员做表率。要坚持党要管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真正认清在从严管党治党中肩负的政治责任,增强抓党支部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要坚持围绕中心,切实服务事业发展大局,明确我院科研立院的导向,树立为科研工作服务的理念,为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强化服务,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主动贴近支部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实际,定期听取支部党员汇报思想、工作以及组织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和战斗力。

随后,新任党支部书记代表张学军、李东作发言表态,他们表示,感谢组织和同志的信任,决心不断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认真履责、维护形象,切实抓好党支部工作。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