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增强学习贯彻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需要深刻认识宪法的发展历程、思想内涵、实践意义和本质要求,廓清阻碍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思想迷雾,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在深刻理解宪法的发展历程中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国宪法在实践中经历了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在新中国筹建过程中,我们党高度重视宪法对于执政兴国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并以全国政协制定的《共同纲领》为临时宪法。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这是在《共同纲领》基础上,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之后,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对“54宪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82宪法施行以来,又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5次修改。
“法与时转则治,法与时宜则有功。”宪法的演变和发展,由时代决定,受实践制约,法治只有顺应时代和实践潮流,方可治世。我国宪法的每一次修改、完善和发展,都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着人民群众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需求。一部宪法不仅反映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时俱进的历程,更见证着人民群众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奋斗和奉献,为党和国家经受住各种风险和考验、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提供了根本法治遵循和法治保障,有力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学习和贯彻宪法就是要让历史照亮未来。“不忘本来,才能开创未来。”走上新征程,坚决维护、长期坚持、全面贯彻宪法,就是向人民宣誓、向世界宣示:中国共产党必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华民族必将团结一致、与时俱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必将以坚定、自信、开放的姿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道上开创美好未来。
二、在深刻理解宪法思想内涵中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
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只有站在思想理论的山巅,才能明辨前进的方向,保持高度的定力。增强学习贯彻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首先要学懂弄通宪法精神追求,深刻理解宪法的思想内涵。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我国宪法的思想理论基础,深蕴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凝聚着党治国安邦的经验和智慧,寄托着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宪法用“根本大法”的形式,阐明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精神气象和信仰坚持,集中反映和诠释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辉煌成就和伟大使命,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地反映着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在回应时代呼唤、吸纳改革经验、确认发展成果中,保持了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铸就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法治基石。
学习和贯彻宪法,就是要感悟宪法的精神内涵,在思想上形成“宪法至上”共识,把宪法理念、宪法原则、宪法规定内化于心,夯实精神家园的法治根基,让法治信仰成为推进伟大事业的精神动力和支撑,不断增强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推动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三、在深刻认识宪法实践意义中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党从新中国成立起,就高度重视并制定、施行宪法。60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宪法在实践中发挥了巨大威力,是我们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治国理政能力和水平、有序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毫无疑问,法治是人类迄今为止所拥有的相对而言最为有效、最为合理和最为完善的治理手段。我们党创立和发展宪法的过程,也是不断践行宪法、实现依法执政、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百废待兴,从《共同纲领》到54宪法,我们党凝聚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通过立法和建立健全各项法规制度,使各项事业迅速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规范化道路。54 宪法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果,指明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其他基本制度,在指导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82宪法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在汲取“文化大革命”沉痛教训、借鉴世界社会主义成败得失基础上,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有民主法制建设新要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宪法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进一步彰显和强化了宪法的神圣地位和权威。
实践证明,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60多年来,我们党的事业发展始终与深入践行宪法紧密联系在一起。什么时候宪法贯彻得好,党的事业就能顺利推向前进;什么时候违背了宪法,党的事业就会停滞不前甚至遭受挫折。我们只有从这样的高度深刻认识宪法的实践意义,才能真正把践行宪法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法宝,不断增强践行宪法的自觉性坚定性。
四、在深刻把握宪法本质要求中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不同历史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目标、任务、环境、条件是不尽相同的,但施行宪法的本质要求是一致的。只有深刻把握施行宪法的本质要求,才能增强法治意识,信法为真,敬法为上,培养守法光荣的法治情怀和境界,始终做到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和灵魂,为进入新时代、解决新矛盾、完成新使命、实现新战略确立了“定盘星”。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这些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把握宪法本质要求,就是要着力落实这些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让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要把内心对秩序、和谐、安宁的追求同对法治的呼唤结合起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蓄积内力,在协调利益关系、克服发展难题面前,坚守法治理念、精神和原则,以法治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现行宪法无论在党和国家指导思想、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还是在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都进行了充实与完善,都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历史证明,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奋斗的成果;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亿万人民幸福生活的实现;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让“依宪治国”从观念力量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现实动力。
邓研中心 李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