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
返回首页>>党的建设

中共河北省纪委驻省社科院纪检组关于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

2015-01-20 15:39   来源:本站

2014年以来,驻省社科院纪检组在省纪委坚强领导下,在省社科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和四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紧密结合省社科院实际和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力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力建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纪检监察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是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纪检组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先后多次集体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都充分认识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特别是关于“两个责任”改革的决策部署,对于反腐败斗争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和保障,结合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全体同志切实增强了做好“三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家意识到自身肩负的重任,也深深体悟到使命感与责任感,纪检组凝心聚力,聚焦反腐败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将纪委监督责任抓在手、扛上肩、落到地,力争做到像陈超英书记所说的“既要落地有声、更要落地生根”。在工作中,结合我院实际,纪检组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夯实工作基础,全面建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权力运行风险体系、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院处两级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组将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依托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推动院处两级领导班子严格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在纪检组的不懈努力和强力推动下,院党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没有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反腐败任何工作都无从谈起。在院党组的积极推动下,两级领导班子主动作为,坚持“既挂帅又出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求有机、有效、有力地融入到党员教育、干部选任等各项日常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会议1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本上每次党组会都会有纪检监察相关议题。院党组积极推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逐级签订了岗位职责廉政责任书,分管院领导与院长签订责任书,部门主要领导与分管院领导签订责任书,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与部门领导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字背书,实现了全面覆盖。院党组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为16项,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等级目录确定的28项内容和59个廉政风险点,逐人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位班子成员都到各分管部门进行检查督导,约谈各个单位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关键时刻、重要节点提醒,定期不定期约谈、专项巡视和检查督导,力促履职尽责,严促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纪检组大力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组强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做到“两个为主”、实现“两个覆盖”为重要抓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一为主两报告”的具体规定上来。省纪委已明确的纪检组长不再牵头或参与分管的工作,已经进行了清理、退出,不再保留。与省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调整内设机构密切对接,全面梳理厘清了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聚焦主业,没有必要插手的日常事务完全退出,各项改革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加强对维护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将加强纪律监督的各项举措纳入“一岗双责”和处级干部承诺书重要内容,融入科研、宣教、社联及人事、财务等日常管理,落实到各支部、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持续性检查,防止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发生。加强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 督,对干部职工的考核评比、课题立项、招录博士生专业考试、综合面试、参公部门处级干部职位补充调整工作和事业部门处级干部第六轮聘用等工作纪检组派专人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考核、评审、录用、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的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组长张国岚召集院属部门35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汇报部门党支部和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情况,提出明确的整改建议,对全院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及新提拔任用的21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配合省纪委主管部门认真完成了有关案件的查办、处理工作, 2名违反财经纪律的正处级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名副厅级干部被诫勉谈话,一名正处级干部被诫勉谈话,对涉及到的干部任职资格、职称评审、收受礼金等4封群众举报信件,进行了初核。对近年来信访举报和其他案件线索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大起底”,重点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全面排查,调阅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相关负责同志和人员了解情况,仔细检查是否存在知情不报、隐瞒案件线索,或者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问题。

四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科学构建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法治建设的任务和目标,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法规制度建设。用法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动制度刚性运行,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纪检组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坚持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将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中心工作之一,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全面构建全院廉政责任体系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责任分解》、《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监督检查制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廉政谈话制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信防工作办法》、《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关于提高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实施办法》、《中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规范院属部门会议纪要(记录)制度的意见》、《中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等相关制度规定,将权力条分缕析、扎紧篱笆、规制行使。在工作中,为进一步提高制度刚性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纪检组加大了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健全了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通过制度建设,让权力责任在既定的轨道内规范运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落实到位,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

五是高度重视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纪检组高度重视预防腐败工作,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纪检组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按照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汇报的统一安排,上半年组织召开了2014年度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针对社科院的实际情况,分析形势,查找不足,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领导班子成员和全院党员干部230余人参加了会议。这是社科院第一次召开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不仅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让党员干部从内心增强了党风廉政与反腐败意识,提高了思想认识,成效明显。在会议召开前,纪检组长张国岚同志代表院党组主持召开两次座谈会,广泛征求院属部门负责人和管理、科研岗位人员对全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并与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人员个别谈话,了解真实情况。之后,纪检组通过发放学习材料和有关文件,不断深化廉政意识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关乎每一个人的发展成长,每个人都应该从内心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时时刻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意识。通过持续的党风廉政建设举措,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更加坚定了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理念。7月份,纪检组组织对新任职处级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考试,纪检组长进行了廉政谈话。10月份,纪检组组织召开了廉政教育专题会议,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副高级职称以上 专业技术人员。会议要求全体与会人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抓好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全体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两部党风廉政建设录像《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开创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增强了预防效果。年底,全院各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预防腐败和责任制落实等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查找不足,制定对策。

六是强化专项巡视巡查,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组将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加大“八项规定”巡查执纪问责力度,以“三严三实”为标杆,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纪检组监察室公布了违反“八项规定”举报电话和信箱,开通网络举报专线,畅通全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和监督渠道。针对元旦、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加强巡查检查,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共抽调30多人次检查了30多个单位。9月份,纪检组对院属各部门今年以来落实会议纪要(记录)制度情况和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下发了通报,对责任和制度落实不好的部门进行点名通报,并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巡查检查督查活动,要求各单位搞好对照检查,该加强的加强,该补课的补课,该修正完善的修正完善,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到实处。11月份,针对预算金额在4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重点项目经费,纪检组抽调院财务处等部门人员,对项目支出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报销的内容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各部门在履行职责、遵守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审、课题立项结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带有苗头性的、隐性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提醒、早谈话、早批评,将约谈、诫勉、教育等预防措施前置,及时、尽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采取明察暗访、介入监督、巡查检查监督、信访督查等灵活方式,组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诫勉谈话等手段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七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纪检组一直注重理论研究和业务素养提升,注重学习、探究新问题,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纪检监察重大问题的研究。今年由张国岚同志主持的课题组完成了《推进党的纪律检查领导体制改革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研究》、《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纪律检查领导体制》、《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派驻机构监管体制》等三项调研报告,总字数2万字。

三篇调研文章上报省纪委后,陈超英书记在11月12日全省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三个研究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吕忠国、李胜斌等领导做出具体批示,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了参阅。其中,有两篇研究报告被省纪委上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和中国监察学会,一篇研究报告被《河北纪检监察》刊物采用,一篇研究报告被《社会科学论坛》杂志社采用。纪检组从驻在部门实际出发,力求形成与省社科院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除了要求全体人员抓紧学习、研究之外,还要对社会科学研究、政策理论等吃透明了,了解相关的领域和前沿。同时,紧紧抓住打造一支纪检监察铁军这个“支撑点”,要求全体干部以正人先正己的态度,力求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刚正不阿。经过不懈的努力,“三转”扎实推进,“两个责任、两个为主”基本落实到位,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运转,纪检组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增强。但也存在着意识不够到位,原有的惯性思维方式与新形势、新情况不相适应的问题,在工作层面存在着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细化等问题,明察暗访、指名道姓的予以曝光还不够强化等问题。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开局之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乘势而上、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强化的重要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进一步深化的艰巨任务,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切实落实“两个责任”,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发力惩治腐败,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两个责任”切实落实。纪检组要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职尽责,重点加强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提高院处级领导亲自上手、具体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督导,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放在首位,着力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在工作中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勇于担当、敢于较真,严肃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营造“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有腐必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始终围绕遏制腐败势头蔓延这个目标,突出主业,加强监督问责,将工作重心聚焦到查办案件上来,将惩治腐败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巡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肃责任追究。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加大信访受理、排查和梳理力度,注重线索归纳、排查、管理,强化问题线索管理,畅通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无空白,定期清理、规范管理。优先查处上级纪委和巡视组移交的案件线索,重点查处插手工程、买官卖官、腐化堕落等案件,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查处,不断巩固和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把深入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防止“四风”反弹。强化执纪监督,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的抓,一个具体问题一个具体问题的抓,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加强对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强化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继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重点加强对A级风险点的监控,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继续抓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和三公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推动建章立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好院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坚持诫勉谈话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党内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制度,坚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等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开展科研经费使用、工程招标、处务会、纠正四风、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等专项的监督检查。五是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预防腐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把清正廉洁作为纪律红线,以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运用正反典型案例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线。结合《严格省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坚持运用“四个重要法宝”,严格党内组织生活。

中共河北省纪委驻省社科院纪检组

2015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