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至15日,驻省社科院纪检组长张国岚同志逐一约谈我院35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党支部书记。听取2014年各部门各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分析和传达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和要求,就纪检组2014年的工作总结和2015年的工作部署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张国岚同志针对约谈中每位部门负责人的具体岗位,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醒每位同志务必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结合我院实际,继续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行政,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张国岚同志提醒大家,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充分认清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大形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敢于担当,勇于担当,以上率下,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中央、省委部署落到实处。在工作中,有的同志主观认识上存在不少问题,对当前形势认识不清,情况不明;有的同志存在侥幸心理,在行政管理、课题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长此以往,不仅会导致影响工作,还会伤害到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约束,从严管理,是在政治上、组织上保护党员干部。
张国岚同志强调,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问责年”,每位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体系和制度体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加大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力度,强化综合化管理,营造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政治氛围。一是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责任认识,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压力感、责任感,部门“一把手”要自觉践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对于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特别是要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顶风违纪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三是依法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刚性执行力。敦促相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学习,举办相关人员的管理培训班,制定出台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对于课题管理、经费使用、成果奖励等作出明确规定,规避潜在风险,依法管理,适应新智库建设的需要。四是抓早抓小。在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上下功夫,在坚决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同时,抓早抓小抓苗头来教育挽救干部,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五是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运用和转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抓作风、转作风、改作风,以工作作风的转变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纪检组
2015年1月19日